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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茸口服液
  • 鹿茸口服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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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茸口服液

通用名称:鹿茸口服液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2022653
生产企业: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适应症:温肾,生精养血,补髓健骨。用于畏寒无力,血虚眩晕,腰膝痿软。
用法用量: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2次。
有效期:24月
说明: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,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,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,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。

鹿茸口服液 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药品名称

鹿茸口服液

通用名称

鹿茸口服液

汉语拼音

BoXiangKangYuan LuRongKouFuYe 10ml*18Zhi

主要成份

鹿茸。辅料为蜂蜜、枸橼酸钠、香精。

适应症

温肾,生精养血,补髓健骨。用于畏寒无力,血虚眩晕,腰膝痿软。

性状

本品为橙黄色的澄清液体,气芳香,味甜。

规格

18支

用法用量

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2次。

不良反应

尚不明确

禁忌

孕妇禁用博祥鹿茸口服液。

注意事项

1.忌油腻食物。2.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博祥鹿茸口服液。3.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本品宜饭前服用。5.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博祥鹿茸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孕妇禁用博祥鹿茸口服液。

贮藏

密封

包装

有效期

24月

批准文号

国药准字Z22022653

生产企业

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,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,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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